Hehe,除了老、少,,您也去“交流”过吗?

发言者:tears
发表时间:1999-11-08 11:32:37
来自:(202.98.121.84)
回应:渴望交流(发言者:waterripple ,于 1999-11-08 10:57:29)

小区里固然有那些场所。但照Waterripple兄所说,建筑内部的“交流场所”反倒不是地方了?
BTW,tears也不知为何平台那么大,只知大家是摊了钱的,都说“亏了”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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