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登陆论坛
首  页 | 论  坛 | 每月话题 | 焦点推荐 | 行业动态 | 论坛导读 | 建筑书评 | 品 房 |  企业会员 | 招标公告 | 人才招聘
APP 帮助链 此刻在 Master 建筑瀑布 建筑师 ATD a+u EL domus | 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当前位置:最近新闻 (主持:admin) [投稿]

□ 阅读次数:4027

□ 纯粹建筑
□ International
□ 我的方案
□ 理想城市
□ 景观与环境
□ 室内设计
□ 建筑史
□ 建筑旅游与摄影

□ 建筑PC
□ CAD应用与开发
□ 3D软件应用
□ 平面设计
□ 室内效果图
□ 建筑外观效果图

□ 建筑技术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施工与监理
□ 室内施工
□ 给排水工程师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暖通与空调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及留学
□ 建筑系学生广场
□ 建筑教育

□ 艺味深长
□ 美术论坛
□ 似水流年



 
江西要求公示商品房建筑成本
经济参考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根据《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各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其中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布置、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停车泊位及其布置、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布点等。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公示信息或公示不规范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公示或公示的信息虚假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由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录、定期公告、媒体曝光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更多评论] [更多新闻]

城市新闻: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广告服务 | 招聘服务 | 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V2.0版始于:April 18,2000 川ICP证B2-20080009
蜀ICP备09027272
Copyright © 1998-2024 A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