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此登陆论坛
首  页 | 论  坛 | 每月话题 | 焦点推荐 | 行业动态 | 论坛导读 | 建筑书评 | 品 房 |  企业会员 | 招标公告 | 人才招聘
APP 帮助链 此刻在 Master 建筑瀑布 建筑师 ATD a+u EL domus | 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当前位置:最近新闻 (主持:admin) [投稿]

□ 阅读次数:7470

□ 纯粹建筑
□ International
□ 我的方案
□ 理想城市
□ 景观与环境
□ 室内设计
□ 建筑史
□ 建筑旅游与摄影

□ 建筑PC
□ CAD应用与开发
□ 3D软件应用
□ 平面设计
□ 室内效果图
□ 建筑外观效果图

□ 建筑技术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施工与监理
□ 室内施工
□ 给排水工程师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暖通与空调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及留学
□ 建筑系学生广场
□ 建筑教育

□ 艺味深长
□ 美术论坛
□ 似水流年



 
注册建筑师人才流动规定有突破
中国建设报 戴晓华
近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2005]5号),按照《关于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部第374号)要求,对于注册建筑师有关执业资格注册事项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与以往的一些相关规定相比,在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的条件规定上,取消了以往相关文件中的“在不影响原单位设计资质前提下”的条款,改为只要“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有建筑师认为这是我国注册建筑师管理方式上的重大突破。

我国自1995年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以来,有关管理制度一直规定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要“在不影响原单位设计资质前提下”。2005年11月4日,建设部下布发了第374号公告《关于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278号)中\'十、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关于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再有效。”“有关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事项的具体规定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12月29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述通知。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该通知发布后,注册建筑师管理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逐步理顺。
[更多评论] [更多新闻]

城市新闻:北京 上海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南京 沈阳 西安 天津 杭州 深圳 大连



广告服务 | 招聘服务 | 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V2.0版始于:April 18,2000 川ICP证B2-20080009
蜀ICP备09027272
Copyright © 1998-2024 A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