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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1-03-23 09:44:11

 
全国政协委员王文东呼吁---- 应制定“走出去”的法律规范
梁懿娴



全国政协委员、原外经贸部副部长王文东最近在记者专访时指出,目前我国面临经济全球化挑战,外经贸工作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走出去”的战略方针,要领导、组织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境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王文东委员说,“走出去”不仅是为了适应国际经济全球化趋势,也是适应对外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在谈到“走出去”战略的具体步骤时,王文东说,对于已经实施的劳务合作、对外承包项目等,我们要继续巩固,而且还要向前推进一步。在其它领域,如在海外搞加工贸易、合作开发资源项目等仍大有潜力。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过程中,我们既要有敢于“走出去”的魄力和胆识,同时也要讲求信誉、讲求效益,熟悉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文化习惯、风土人情。
王文东委员说,我们在“走出去”的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国际上流行自带资金承包,而我国企业资金不足;我国对实物支付的规定十分繁琐;对于人员派遣的人事制度也经常不能配套等等。因此,王文东委员建议,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对外承包劳务法》、《对外投资法》等进行规范。还需要对立志“走出去”的企业进行扶持,如提供优惠贷款、信息服务等。外经贸部驻外经商机构可以给这些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当然在管理上也要加强。最后,王文东委员殷切期望地说:“走出去领域广阔,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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