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3-09 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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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起“豆腐渣”楼被“请”进看守所
李振东 高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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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浠水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该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原经理聂庆荣提起公诉。
1995年9月份,聂庆荣不顾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报批审核及办理工程建设等相应手续,擅自决定利用本公司闲置车间建造一栋商用住宅楼。而且聂庆荣在不具有设计资质,又未报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和未取得地质勘察资料的情况下,非法设计施工,以致该楼脱离城建职能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997年1月,主体工程完工,同年7月该楼就整体倾斜,墙体裂开。后经湖北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鉴定,该楼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低劣,已构成危房。该楼于1998年初被迫拆除,直接损失达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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