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3-09 1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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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石湾区环市镇建筑市场出现怪事一桩—— 违章工程竟敢“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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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违法建设,但业主单位仍贴出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建筑单位,并莫名其妙地要求建筑单位疏通关系,避免建起来的物业被查处。这是近日发生在佛山市石湾区环市镇永新管理区的一件咄咄怪事。
2月6日下午,记者在佛山市石湾区环市镇永新管理区塘房村内一个布告栏里看到了这张用红纸写的公告:公告宣称,“为了发展经济”,“卫国经济社”将在一块“3000多平方米的空地上建两幢建筑面积约5000多平方米的楼房”,“现公开向社会招标,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单位,请在2001年2月4日至7日到我村联防队办公室报名。”
“卫国经济社”在公告中列出投标单位需要符合的条件:参加投标的建筑单位须是佛山市区的集体或事业单位,且具有省市以上的资质证书;报名投标单位带备5万元的保证金;工程投标总额为300万元,总工程完工经过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于2001年12月前付清;工程建设时间为今年2月15日到7月15日。令人吃惊的是,招标单位在所列条件的第四条中,竟公开承认“本工程属违章建筑工程”,并要求“承建单位要负责违章疏通工作”。
所幸的是,这场闹剧并没有继续到底,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那张红纸公告已被撕下,卫国经济社负责人也表态:立即停建违章建筑。
据卫国经济社社长陈某介绍,原计划举行的评标会也取消了,工程已被下令停工。
据悉,佛山市在去年年底加大对市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并于当年12月26日出动法警依法强制拆除石紫村违法建筑后,给一些违法建房者很大的震慑作用。但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单位和个人仍存侥幸心理,以致违法建设仍未能完全杜绝。
对于这份奇怪的公告为何能出笼,陈某作了一些解释。据他介绍,卫国经济社要建的两幢楼房属于临时建筑,位于正在施工的文华路边上。由于现在农村建房手续很难齐备,通过建设规划部门报建批准需要很长时间,因此他们打算边施工边报建。而在招标公告中所指的“承建单位要负责违章疏通工作”,意思是“在违章建设的过程中,包工头要负责应付城监和建设部门的干涉,不要有麻烦事就找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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