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文发布于 2001-03-09 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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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市场重在规范业主
记者 方佩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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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在国务院组织召开的“建筑市场秩序小型座谈会”上,来自各地的设计、施工、监理、法律等方面的代表一致认为,要整顿目前建筑市场的混乱局面,重在治理源头,从规范业主的行为抓起。
在这次座谈会上,与会者例举了大量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比较集中的反映是,招投标过程依然存在着严重的业主私下交易、先定后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公正、不公开的违法违规行为;业主凭借市场优势地位,要求施工单位带、垫资施工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有以质量保证金为名的,也有以履约保证金为名的,其形式名目繁多;拖欠工程款问题已经成为建筑业的一大“灾难”,而《合同法》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的规定又因为缺乏操作性于事无补;有的代表还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竣工后将由业主负责验收,但是由于缺少相关的配套制约制度,实际上也为一些业主拖欠工程款创造了条件。
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会代表还建议:我国应该出台自己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将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下的建筑市场统一为完整的大市场;加快建设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的建立。
此外,代表们还呼吁,针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条文在操作中反映出的缺陷,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制订相关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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