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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布于
2009-04-03 10:17:09

 
温州建筑工人保险“升级” 意外伤害赔偿金统一为20万元

本报讯 日前,经过公开招标择优,温州市确定三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系,共同开展对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承包工作,统一各险种赔付标准,更好保障建筑工人权益。
以往,建筑工人的伤亡赔付金额、时限通常是由建筑施工企业老板说了算,各企业伤亡赔付标准不统一,如发生死亡意外,赔偿金额为8万元至20万元不等。自去年下半年,温州建设部门启动建工意外险改革,三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后,民工赔付标准进行了统一: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金额为20万元,并新增了施工现场突发疾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险种,赔付金额分别为6万元、3万元。目前,已有25个建筑项目投保,超万名建筑工人的保险得到了“升级”。
“这一改革,在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的同时,也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温州市建设局纪检组长陈俊介绍,通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三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系后,避免了保险公司业务员通过找行政部门领导、找建设单位人“提篮子”、“批条子”现象,遏止了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据了解,温州市建设局还专门设立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风险防范基金,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推广提供经济支持,并成立了保险服务中心,为建筑工人提供理赔上门服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等。(王丹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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